專業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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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開業通知

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規定,公司須在開始經營業務後當日起計的1個月內,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。不遵辦上述規定,即屬違法,可處最高5,000元罰款及監禁一年。 

 

 

煜道提供香港公司提交開業通知服務,服务如下: 

 

專業服務 

煜道提供的服務詳情

香港公司提交開業通知服務 

-編制董事會更改業務名稱/性質決議;  

-編制並提交更改文件至稅局;  

 

 

 

香港公司提交開業通知流程 

 

客戶確定的業務名稱或業務性質內容; 

煜道提供特別決議檔及需提交稅局檔給客戶簽署; 

煜道於特別決議通過後30天內向公司註冊處及稅局交付指明表格。 

 

 

香港公司提交開業通知所需材料 

 

業務名稱或業務性質內容(客戶提供) 

董事決議書(由煜道準備) 

填妥並簽署提交開業通知的檔(由煜道準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