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销是简易程序取消香港有限公司注册,程序比较简单,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32章291条规定,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销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- 全体股东同意
- 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,或在申请撤销注册前已有至少3个月停止营业或运作
- 没有未偿还的债项,包括政府牌照费及税款
- 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
- 公司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
- 如公司是控股公司,该公司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括位于香港的不动产
- 必须取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《不反对书面通知》
此外,倘若有人对该项注销持有反对意见,可以在注销生效后的20年内向法庭提出恢复注册申请,法庭可下令公司注册处将已注销的公司复业。
煜道提供香港公司注销服务,服务如下:
专业服务 |
服务详情 |
香港公司注销 |
- 准备有限公司注销文件及会议记录; - 向税务局申请不反对通知书; - 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撤销注册及刊登宪报; - 跟进所有程序,直至公司注销为止; - 缴付政府费用 (需时6-8个月)未包含做账, 审计费用 |
香港公司注销流程
- 客户决议注销公司 。
- 客户提供所需资料 。
- 客户支付服务费用 。
- 客户签署煜道提供的文件,寄正本到我司。
- 煜道于特别决议通过后向公司注册处及税局交付指明表格。
- 公司注册处公布注销后三个月内如无反对,则注销成功。
香港公司注销时间
签署的文件无误的情况下,递交给政府后需时6-8个月
香港公司注销所需材料
- 会计审计报告(如有)
- NAR1(如已使用煜道公司秘书服务,无需提供)
- 董事决议书(由煜道准备)
- 填妥并签署注销需要签署的文件(由煜道准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