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香港的公司条例,香港公司设立后,只要有运作、有正常的贸易往来就必须按时做账、审计。即不论是亏损或是盈利,也暂且不谈利润的来源是否属于海外利得,只要公司有经营,首先必须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,做账、审计和报税。
利润源自非香港地区
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,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,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。源自非香港的利润免税不是自动的,需要向税务局申请、答复通过后才可免除,而如何判定利润的来源就成为是否需要在香港当地纳税的关键所在。
一般而言,有经营盈利的企业,如果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,即可安排所得税免税申请:
- 公司的管理运作不在香港,管理层不在香港本地
- 制造货品的地点不在香港
- 提供服务的地点不在香港
- 合同的商议、订定、签署、执行不在香港当地
- 没有在香港当地设立实体办公室和聘请当地的员工
税局会根据提交的税表、审计报告和申请情况,发函要求说明公司经营有关的信息,比如管理层所在地及个人身份信息、客户所在地以及签单、谈判等具体信息,员工信息等。财务数据的齐全以及专业的表达,是免税申请成功通过的关键,所以管理者建议保留好所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合同、发票、银行账单,并聘请专业的税务师或者相关机构进行专业的处理回复。
一般的免税申请视公司经营情况的复杂与否,时间通常少则半年,多则长达3年以上。但只要申请通过,往后年度该香港公司的运作模式不发生变化,则税务局将至少3年内不会对该公司提出的海外利得免税提出疑问。
有关更多地域来源征税原则,请参关香港税务局-地域来源征税原则简介。
离岸收入的免税申请须要考虑很多因素,香港税务局提供了下列例子以供参考:
申请成功 | 申请失败 | |
贸易收入 | 离岸收入 – 个案编号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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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岸收入 – 个案编号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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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收入 | 离岸收入 – 个案编号 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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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经营的香港公司
无经营的香港公司,可以申请业务不活跃报告,即经营者对自己香港公司没有业务运作的财务声明,这样既可以免除做账、审计的义务,又可以说明无需纳税(收到税表仍需要零申报)。
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,公司没有任何无经营,则该财政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、核数和缴纳税款,直接进行香港公司零报税。
以下为判断公司是否经营业务的准则,符合其中一项则就可被视为有业务发生:
- 在银行户口已经留下经营记录
- 在政府海关、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
- 与香港或海外客商发生购销关系
- 在香港或海外已经聘请雇员
-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或海外使用专利,商标设计等数据
-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或海外使用动产收取租金,租赁费等款项
- 委托在香港或海外代销
- 其它来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
只要以上的所有条件都不符合,香港公司才可以做一个业务不活跃报告(零申报)。香港公司可以连续零申报,但税务局有7年的追查期,也就是说税局有权追香港公司七年以内的财务报表,因此不管您是做零申报还是做审计,都需要把业务各项单据及银行月结单保存好。
如果申明的情况与事实不符,将难逃政府对该欺瞒、逃税行为的惩罚。一但发现,不仅会要求补做会计、审计、交纳应缴的税款,而且针对违法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;若税务局认为有关人士蓄意避税,更会有出传票、进行刑事检控、冻结银行帐户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。根据《税务条例》第82条,一经判罚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、被征收少收税项3倍的罚款及监禁3年。
哪些香港公司容易成为税局的抽查对象
1、长期零申报的香港公司
长期零申报的香港公司具有较大风险,被香港税务局抽查的机会比较大,特别是有开立银行账户,发生实际经营但依然办理零申报的企业,一但抽查被发现,不但有相应的罚款,还要补齐之前的所有账务,十分麻烦。
2、出具否定/不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
如果审计时,香港会计师给香港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,这样类型的香港公司也容易会被抽查。
所以在做审计报告时,选择专业且有经验的会计师,整理好相关账目,有利于出具无保留意见核数报告。
3、业务流水较大的香港公司
年营业额、业务流水较大的香港公司也容易被抽查,如果选择了不专业的代理做账公司,可能会给香港公司在应对税务抽查时出现纰漏,产生不必要的影响。
4、迟报税
经常性迟交及不填报税表也有可能招致征税人成为查数的对象。所以,每次交报税表前要慎重复核并准时呈交,以免日后招致不必要的麻烦事。
若不想成为税局的抽查对象就要认真对待香港公司报税的工作。煜道可安排专业的会计师做账、出具合符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并报税,当然如果平时都有按照规定进行报税,收到税局下发的调查税表也不必惊慌,按照税局的要求递交相应的数据表格即可。